基本案情:三级中式烹调师梁某是个热爱烹饪的姑娘。某日,她在网上看到一家酒楼招聘厨房学徒,前去应聘。填写了入职申请表后,酒楼却没安排面试,说是学徒已招满。几天后,梁某又在网上看到该酒楼招聘厨房学徒的广告,其中明确“只招男性”。梁某前去理论,酒楼前台明确告诉她厨房学徒不招女性。梁某以酒楼侵犯其就业平等权为由提起诉讼。
巧儿说法:本案中,酒楼所招聘的岗位并非不适合妇女的工种以及岗位。但酒楼在招聘过程中,始终没有具体审查梁某的能力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而是直接以梁某的性别为由拒绝梁某应聘,拒绝给予梁某平等面试的机会。这种行为是对女性应聘者的歧视,侵犯了梁某平等就业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梁某在意识到权利受到侵犯时,积极收集并固定了酒楼实施就业歧视的关键证据:一是对酒楼只招男性的招聘广告网页进行了公证,二是对酒楼前台告知其不招女性的情况进行了录音录像。最终,法院根据梁某提交的招聘广告网页公证书、录音录像以及证人证言等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认定酒楼存在就业歧视行为,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招聘者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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