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庆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22年2月25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报告了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公告如下:

2021年9月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跟进督促指导,及时对账销号。市委审委办、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求及领导批示,认真开展“审计整改推进年”活动,通过发送督办函、联合督查、现场督办等方式,促使审计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审计报告,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努力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着力在政策执行、机制完善、责任落实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求,积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向涉及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通知,督促整改问题,规范资金管理。华池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加快了审计整改进程。

(二)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整改要求。市委审委办、市审计局着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管理,强化整改督促督办,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将整改措施分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积极整改、持续整改、加快整改、适时整改六种类型,结合实际,规范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流程,坚持在整改期满前10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整改提醒函》,提醒按期完成整改;超过60天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整改督办函》,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对被审计单位拖延整改、应付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请县(区)党委政府研究解决或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共发出《审计整改督办函》6份,移送纪委监委整改事项2件。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审计局整改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跟踪督查、约谈提醒、对账销号、追责问责五项机制。坚持把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结合起来,建立部门间整改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实现问题对账、督办、销号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将整改触角直抵“神经末梢”,实时掌握整改进展,及时校准整改靶向,提高审计整改时效性和真实性。同时,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力度,对于整改落实不力,造成损失浪费等重大影响问题,提请相关县(区)、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民生专项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10个方面92个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县(区)对照问题清单,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收缴财政、调整账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任务。截至2021年12月,已完成整改85个,整改率92.39%。通过审计整改,促进支付资金26684.63万元,拨付到位资金17737.83万元,追回违规支付资金7180.8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665.42万元,上解财政专户资金1532.95万元,缴纳养老保险金1296.56万元,调整会计账务26710.83万元,督促合作社分红0.41万元,核减造林面积73.85万亩。辞退违规公益性岗位22人,促进就业818人,清退违规就业扶持企业290户,注销关闭“僵尸”合作社171户。督促企业为职工参保116户,参加养老、医疗保险7087人,清理、清退违规领取养老、医疗保险人员1331人。建立健全完善制度14项。移送纪委监委部门案件办结9起,追回资金1513.81万元,给予处分21人,立案3起,正在审查1起;移送政府及部门处理事项8起,已办结7起,正在办理1起,对相关责任人员工作约谈29人,通报批评1人。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财政部门对财政一体化平台“支付管理”模块进行了规则调整,推动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到位。向相关部门单位下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对未按要求评价的不安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及时削减取消,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二是预算编制不精细的问题。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编制,切实减少预留。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按规定清理收回盘活,杜绝财政资金闲置浪费。

四是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先后两次下发文件督促清理上缴,全部抵扣重复上解省医保局资金262.40万元,财政部门向相关单位下发了督办函,要求今后严格按预算依法采购。细化预算调整报批工作流程,对相关资金安排意见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7个部门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1609.99万元,下剩1.36万元待事项完成后清理。1个单位已查明原因补记账实不符银行存款。3个单位已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5个单位已严格按规定定点采购。1个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3个单位承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使用现金。3个单位已处理借条顶替库存现金账务。

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5个单位已登记入账少记资产91.65万元,1个单位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登记1320.30万元资产。11个单位已调整资产账表不符2595.47万元。1个单位新购闲置设备已投入使用。

(三)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惠农政策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已完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支付医疗救助资金704.90万元;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已按规定计提特殊困难补助经费6.82万元。将87名“两后生”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范围并发放补助18万元。对入股的15名残疾人分红0.41万元,与存在劳务关系的5名残疾人签订了就业合同,购置了农机具,为合作社创收增收。

二是惠农资金未支付到位的问题。已支付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农牧民奖励等8项补助和征地及青苗补偿费13481.43万元,剩余3501.07万元正在按进度支付。3个乡镇15个村已兑付征地青苗补偿费501.76万元,转入村集体公益金185.63万元。已发放959名“两后生”补助143.85万元。制定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数据资源公开及共享管理办法(试行)》2项制度。

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收回贫困村互助资金582.86万元,重新安排到村级扶贫项目。将石油污染补偿费上缴财政专户387.03万元。

四是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制定出台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11个乡镇53个合作社已完成6622.20万元资产台账登记工作,1个镇成立了村集体发展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完善细化了村集体发展资金管理办法,1个村收回投资门面房租金0.40万元。

五是资金发放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已取消14名低保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收回42户农户虚报面积套取草原禁牧补助奖励资金1.31万元。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个县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于2021年1月兑付土地流转费294.81万元,对未运营的171个合作社已按相关程序进行清理注销。1个县已发放到位4个乡镇523户复垦补助资金52.30万元,出台合作社相关制度办法,扭转经营情况。

二是资金管理还不规范的问题。1个县已按原资金渠道退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580万元,按资金总量分期自筹三级公路县级资金1770.43万元。1个县对电动垃圾收集车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163.86万元;1个县将易地搬迁资金利息30.03万元按原资金渠道退回。

(五)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未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分配的问题。3个县即知即改,及时将分配新增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是资金支付不及时的问题。5个县已支付资金20442.26万元,2个县计划对未支付的4116.01万元资金在2022年列支。

三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5个县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使用资金。

(六)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措施未有效落实的问题。1个单位修订了《助学金评审办法》,严格落实资助政策。督促2个单位缴纳了11人社会保险,服务期已满11人退出公益性岗位。1个单位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290户企业扶持资格,可继续扶持的117家企业,督促116家企业参保,1户企业承诺参保;1个单位制定了《就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校企合作落实见效,截至2021年8月31日,2020年毕业生已就业818人。

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县已清退超期限公益性岗位8人,剩余106人为下岗困难职工、城镇失业等人员,将采取到龄即退、家庭成员置换等方式,逐步清退。1个单位已退付到位助学贷款1.08万元。

(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应保尽保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已收缴中央、省驻庆等8家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1013.85万元,1个县已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282.71万元。4个县已对符合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1000人进行了参保登记。

二是部分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1月,1个单位已将暂收的养老保险金上解省财政990.63万元。6个县(区)已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579.46万元,并对相关账户做出停发、核销处理。6个县(区)已将违规发放的742名死亡人员养老金185.92万元全部追回。跨省重复领取养老金的37名人员,及时联系告知相关政策,追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459.22万元。1个县中止544名重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待其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予以清退或合并。

(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个县将历年欠拨医保基金3769.55万元计划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解决,已拨付医疗机构资金100万元用于结算医院未直报费用。1个单位组织对有关报销结算政策再次进行了解读培训,督促按规定落实报销机制,及时彻底解决了漏报残疾人医保补助的问题。1个县加强信息共享,严格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政策,目前已做到应保尽保。4个县(区)对8人重复报销医疗保险19.25万元已全部追回,并对相关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了问责。1个县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合理编制调整预算,按规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是基金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强化管理,对暂收款20.55万元进行了账务处理。1个单位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通报了报销限制用药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集体约谈,要求今后严格落实药品目录和个人账户报销限制用药。1个县医保局已全部扣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39.07万元,并对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1个县医保局已补记2019年第一、二、三季度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支出户优惠利率利息10.07万元。1个县城镇职工支出户已补计少计利息2.70万元,城乡居民支出户已补计少计利息10.67万元,城镇职工财政专户已补计少计利息6.60万元。1个县已全部收回乡镇卫生院违规报销资金7.62万元,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

(九)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造林面积不实的问题。8县(区)政府及4个林管分局以审定数为准,已调减造林面积73.85万亩。

二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21年11月25日,4个县已整改拨付专项资金3304.88万元,5个县已整改拨付财政补助资金5396.17万元。3个县尚未拨付专项资金474.88万元,3个县尚未拨付财政补助资金380.11万元,以上未拨付资金按用款计划于2022年全部拨付。

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个县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5.39万元。1个县已上缴乡镇套取的县级财政补助资金59.11万元,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四是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6个县(区)及2个林管分局已修订完善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造林项目设计工作。

(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注册资本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公司已调账处理棚改项目专项债券和资本金17733.09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对注册资金账实不符2000万元的问题,1个公司已经调账处理。

二是费用支出不合规的问题。1个公司与相关单位衔接,已补齐39.96万元税务发票及5297.73万元相关附件,督促子公司将未计收入的借款利息266.59万元记入账务。针对1个公司扩大项目支出范围35.40万元的问题,已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公司本部及分公司及时对报废资产进行了调账处理,对未入账资产进行了估价入账,做到了账实相符。对1个公司合作协议未约定风险共担、形成变相借贷国有资金1000万元的问题,已责成该公司完善合作协议,防范风险。

(十一)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及相关事项查处情况。市县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及时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移送纪委监委部门案件线索13起,已立案3起,正在审查1起,已办结9起,给予处分21人,追回收回资金1513.81万元。移送处理事项8起,已经办结7起,正在办理1起。对相关责任人员工作约谈29人,通报批评1人。

(十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审计提出的4条审计建议,有关单位全部采纳。

一是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及时采纳审计建议,严把预算关口,全面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源头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全方位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财政监管职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关于进一步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水平的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预算法》等有关法规,不断完善预算体系,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将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水平。

三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维护财政经济管理秩序的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国企监管,整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防止并减少企业内部重大决策失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企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科学编制国企经营预算,促进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四是关于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审计建议。加大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实施“为民办实事”活动,全力保障民生补贴项目资金发放,着力提高及时发放干部职工取暖费、津补贴,提升城乡困难群众社保补贴等补助标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审计整改工作后续措施

总体来看,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成效显著,但与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见底清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尚未整改到位的7个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对此,市审计局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分析了原因。主要是:

(一)有些属于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如审计连续多年指出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或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要彻底解决还需要不断推进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二)有些属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如审计指出的违规报销医疗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等问题,根源在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充分,审计整改涉及身份核实、险种并转等多个环节,以及医保、社保、公安等多个部门,建立和落实部门间协调、审查等机制还需持续改进。

(三)有些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多方因素稳步推进整改。如欠缴社保基金、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等问题,由于成因复杂、企业经营困难、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资产处置等工作量大、手续繁杂、环节又多等,需要逐步排查、稳步推进。一些股权投资、资金收回等问题还涉及外部单位或诉讼,履行必要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也需要较长时间。

对以上问题,市委审委办、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进督促落实。一是加强指导,细化整改措施。对相关部门单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指导制定分类整改推进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落细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持续用力,深化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以“严、紧、细、实”的整改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强化督查,巩固整改成效。加大对相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数字整改、报告整改,使整改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确保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中共庆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庆阳市审计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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