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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明辉:“共产党员就要紧紧依靠群众”

讲述人:耿明辉

整理:本报记者 刘萍凝

我叫耿明辉,是镇原县新集镇王岘子村人,1930年出生,今年92岁了。1946年,当时我只有16岁,在镇原县孟坝参加革命队伍,跟随陇东独立团二营四连一排三班,在环县、华池、固原、庆城等地开展游击战争。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军后,我先后参加过多次战斗,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次。一次是1946年在镇原县三岔镇高湾村,我们攻打当地国民党保安团的堡子,眼看着五连的战友们一个个牺牲倒下,我们六连战士也不顾安危抢着往上冲,大家只想着要为战友们报仇,把国民党军队赶出去。

另一次是1948年3月,我随部队在环县胶泥腰岘与马家军作战时负伤。我们三个连攻打马家军一个团,由于武器装备落后,兵力也较为悬殊,伤亡损失惨重。

当时,我们班被马家军的一个连围堵,5个马家军骑兵将我追赶至沟畔,为首的一个说:“这是共产党的儿子”,便用大马刀在我的头部砍了4刀,身上也被砍了几刀。我昏迷了,他们都以为我死了,便走了。

随后,当地一位村长发现了我,救了我,将我背至他家中休养了一个星期,敌人来搜查,他便将我藏起来,最后部队来找我,我便归了队。自那次战斗之后,我被部队特批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在那次战斗中,跟我一同参军的永丰村的杜麦牛英勇牺牲,我心里一直很难过。我头部的刀印现在还清晰可见,右手小拇指神经被砍断,一直弯曲不能伸展。

还有一次,我从华池到庆城送情报,返回途中,遭遇敌人两架飞机轰炸扫射,我光着脚跑了100 多里路回到团部。当时条件艰苦,打仗行军全靠步行,我将手榴弹装在身上,想着随时和敌军同归于尽,也不能泄漏情报。

当时打仗行军全靠步行,条件艰苦,而且共产党纪律严明,坚持“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部队进村之后不能随便进入老百姓家中,我记得有一次部队到土桥村,战士们实在口渴,一户人家门口有两缸污水,被我们喝完了。还有一个战士,在行军中,因口渴难忍,趴在地上喝路边的驴尿,这些说出来,现在的年轻人可能都不相信,但当时为了活下去,只能这样。

1958年,我从部队转业到正宁县兵役局,后调到合水县兵役局。工作几个月后,我觉得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于是主动向部队申请复员,回家乡后担任起村支书。那时,正值国家经济困难,群众吃不饱饭,我一直坚持“宁愿自己吃亏,不能耽误公家的事”。我记得有一年,村上收缴银元370个,当时主任、出纳提出要我们三人平分,我当时很吃惊,严肃地批评了他们。我不贪钱,这么多年来,有人说我太耿直,一辈子也没给儿孙留下什么钱财,但我都一笑而过。共产党员就要紧紧依靠群众,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要为人民服务,尽好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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