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玲玲)8月24日,华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鹏、杨某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华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类案件在华池县尚属首例。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资源,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物料”。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利用其所在的手机店被授权代办手机通信业务之便,将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手机号码、验证码出售用于注册淘宝、京东、抖音等APP账号,从而获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重点围绕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买卖,轻则遭受垃圾短信、电话频繁骚扰,重则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进行法制宣传。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立足检察职能,为有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势头,切实保护大数据时代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