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解除医疗救治、集中隔离等人员,返家后这些事项要注意

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后、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需继续遵守所居住社区(村)有关防疫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每日上午、下午配合社区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社区需了解所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使用退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并填写“十大症状”健康监测登记表。当被监测人员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应居住在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房间内要配备体温计、纸巾、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个人防护和消毒用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严格按社区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来源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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