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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崇印:青春献给司法 热血守护正义

文/图 本报记者 刘萍凝

40年的司法工作,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从刚开始接触审判工作时出台的《民事诉讼法》,到多年后逐步完善的《民法典》,田崇印见证了司法机关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之路和中国的法治进步。

1982年,田崇印在宁县人民法院和盛法庭担任书记员,开启了他的法律职业生涯。

当时,国家刚开始施行包产到户,农民因土地划分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加之基层调解组织不健全,民事纠纷主要依靠乡镇法庭调解。那时的和盛法庭只有6名工作人员,却要负责所辖的19个行政村的民事诉讼案件。

庭长带领审判员和书记员,骑着自行车,深入村组了解情况、进行调解。“那时候我们轮流在每个村待一个月,集中处理这个村的土地问题,和群众同吃同住。”田崇印回忆说。

在基层法庭工作往往都是和农民打交道。年轻的田崇印在接触案件当事人时,总是先从家长里短聊起,多听村干部和年长者的建议,取得群众的信任后再以理释法,顺利调解了土地划分的争议。

从村里到法庭,有的群众早晨四五点就要出发,步行五六十公里才能到。田崇印深知农民维权的不易,往往先去灶上找馒头或者买一碗面,让群众吃饱后再说明情况;有的农民返程时拿不出坐班车的两三块钱,他总是伸以援手。

在和盛法庭工作期间,他将每个案件都归纳成文字,逐渐形成案卷,装订成册,便于大家查阅和参考,这也是和盛法庭最初的案卷雏形。也正是近10年的基层工作经历和调解经验,为他日后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大案要案打下了基础。

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田崇印仍然从书记员干起,历任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监察室主任、民一庭庭长, 2015年任执行局局长。

每年,田崇印经手的案件达上百件,从民事纠纷到刑事案件,从简单的离婚案件到复杂的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但无论时间多么紧迫,只要涉及现场的案件,他一定实地去看,核实每一个细节,做到执法必严。

每天晚上、每个周末,只要没有其他事,田崇印一定会在办公室工作,核校法律文书,扫描装订案卷、学习常用的法律法规。对经手的“系列案”“骨头案”,他会搜索同类案件,学习审判方法,有时为一例案件,他要阅读几百例文书。

2017年,田崇印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庆阳分行与被执行人庆阳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先后5次前往环县、庆城、华池等地调查了解实情,利用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等多种执行措施,并及时启动拍卖程序,将被执行人名下5辆汽车成功拍卖,执行到位资金1900余万元,最大限度化解了金融风险。

“执行法官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案件,要看到案件背后有血有肉的人。”田崇印说。

2022年3月10日,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时,田崇印排除外界干扰,多次前往建设工程现场调查、查阅相关资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及时解除了冻结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在这场攻坚战中,田崇印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们没有退路,这场仗必须赢!”

田崇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他提出了融合贯通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执行回查等措施一体化联动实施的“庆阳模式”,为构建执行长效机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庆阳经验”;总结提炼的华池县法院“三级约谈”制度、正宁县法院“二加”模式、环县法院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等执行方式方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法院向全国、全省法院推广。

时光荏苒。田崇印就这样忙忙碌碌地在司法岗位上完成了上千件审判工作,直到今年6月退休,他才从繁重的案卷中抬头。工作期间,田崇印因业绩突出,曾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岗位能手”“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称号,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人民司法为人民,恪守法治原则,忠诚司法事业,把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伟大历史进程中,在为党和人民奋斗中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田崇印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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