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锋 通讯员王一茹)自林长制实施以来,合水县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监督”的原则,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构建起以“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持续发展”为目标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为了确保管护区林草资源安全,合水县固城镇王昌寺村林区的护林员杨宝明每天早晨8时准时出门,开始巡山。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他一遍又一遍地排查;对于个别上山放牧的群众,他不厌其烦地向他们普及保护森林资源相关知识。“这份工作虽然单调枯燥,但责任重大。”杨宝明说。
如何管好、守好、护好林区,合水县太白镇在推进林长制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总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林长由包村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国有林区林长由各林场书记和场长担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森林保护网。
“全县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太白镇按照县上整体安排部署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并完善相关制度,设立了三级林长。各林长积极到各自区域开展巡护工作,全镇境内违规用火、违规放牧和乱砍滥伐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太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勇霖介绍。
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合水县以建立林长制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树有人栽、山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截至目前,合水县设置县级总林长2个、林长9个,乡级总林长24个、林长72个,村级林长80个、副林长204个,制作设置市、县、乡、村级林长公示牌17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