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伟)为全面保护林草资源,切实提高各级林长巡林工作成效,庆城县林长办建立了林长巡林 “两单两函”工作机制,即《林草资源现状清单》《林长制工作问题清单》《县级林长工作提示函》《林长制重大问题督办函》,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工作落深落细。
根据《林草资源现状清单》,庆城县林长办及时向各县级林长提供辖区内林地面积、草地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区域内国有林场、管护站概况;野生动植物情况、古树名木情况等,摸清家底,为县级林长开展巡林提供依据。根据《林长制工作问题清单》,县乡村三级林长将涉林(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巡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及时分类汇总并提交县林长办。由县林长办每月制定问题清单并予以下发,督促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促进工作问题尽快解决。根据《县级林长工作提示函》,县林长办结合不同时段林草工作实际,实时向各县级林长发放工作提示函,提醒各县级林长到各自责任区域督促指导国土绿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草产业发展、涉林(草)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向各县级林长发放工作提示函2期28份。收到提示函后,14名县级林长高度重视,先后到各自责任区域开展督导工作,为乡村林长履职树立了榜样。根据《林长制重大问题督办函》,当发生重大涉林(草)案件、重大林业灾害、被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或发生群体聚集上访事件等情形,县林长办可下发督办函。乡镇林长办收到督办函后,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