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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开设慈善会微信公众号收集捐款,涉嫌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7月27日,蔡某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注册了名为“南港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误导群众通过扫描其本人提供的微信支付“二维码”进行捐款用于防疫。短短一天时间,共有112名群众通过该方式向蔡某个人微信支付账户累计转入人民币8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为人民币2万元。蔡某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消费。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蔡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慈善会公众号,以疫情防控捐款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 189934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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