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全市高中学校教育质量市长奖励基金按照每年不低于300万元设立;力争到2027年每个县(区)创建一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筹西峰城区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其他学段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四是促进特殊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快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五是促进职业教育创新特色发展,调整优化市区职业教育布局,建设庆阳职业教育园区;完成“一县一校一中心”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建办专科层次高职院校,支持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本科专业、创建本科院校;支持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建立专职教师与聘用制教师相结合的用人制度,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按照“高职每年每生12000元、中职每年每生7000元”的标准落实生均拨款。六是促进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在城市规划调整、资源整合、新增用地、资产置换等方面对陇东学院给予政策扶持;支持陇东学院建设医学院,争取将陇东学院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
《意见》及实施方案提出,增强教育内涵发展能力。一是推进“优教庆阳”工程,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课程体系构建和评价体系完善等方面形成研究成果并落地应用,实现“学有优教”。二是实施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按照“全市一盘棋、系统有专网、市上建平台、学校终端用”的思路,推进“一个平台、两级应用、八项行动、九个创新中心”落地实施,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三是提升教研服务指导能力,健全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按学段学科配齐专兼职教研员;推广运用先进教研成果,做好教研成果评审;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核定教研机构中、高级岗位职数。四是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建立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做好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建立整改、复查、通报、约谈和激励制度,推动公开监督;按标准配备专职督导人员,落实预算内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和兼职督学工作补助。
《意见》及实施方案提出,激发教师队伍工作活力。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推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二是创新教师管理方式,全面落实教师“县管校聘”和“竞聘上岗”改革;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关联机制,适当提高教师绩效工资增量;精简学校管理层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权下放给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县(区)按时足额缴纳特岗教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建设教师公寓。三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本院校基础学科优秀毕业生和公办本科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纳入引进范围;加大教师公开招聘力度,及时补充教师数量,编制内教师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的,采取聘用等方式补充解决,实行合同管理、同工同酬;市、县级财政按照同级教师工资总额的1.5%、学校按照公用经费5%的比例落实培训经费。
《意见》及实施方案提出,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一是增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建立校园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巩固提升“四个100%”成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二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公共体育和文化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促进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提供场地器材、选派专业人才、开发课程资源、开展交流合作等;加强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协作机制。
《意见》及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新增债券等支持,完善补贴、奖励、减免等政策制度;市、县(区)设立专项教育资金,足额解决办学经费需求;降低学校运行成本,学校使用热、水、电、气等资源均按居民价格计费,不得向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收取物业费。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合力。三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发挥“五老”优势服务教育发展,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减少各类社会事务对学校不必要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