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践行初心使命 打造“五型”检察院

本报记者 徐雅荷 通讯员 慕若舟 牛治庭

党的十八大以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以打造“五型”检察院、争当“五能”检察干警为举措,坚守为民初心,服务发展大局,履行监督职责,为建设“平安”“法治”林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打造忠诚型检察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省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和林区分院“抓特色、出精品、强基础、创一流”工作要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健全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做到党中央有部署,基层院有行动,上级院有要求,基层院就有落实。

十年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深入贯彻“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检察院。扎实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两好两促”三个专项活动,在林区27个国营林场建成了检察联络室,在4个国营林业总场建立了检察室,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有力促进涉林资金、棚户区规范有序改造。严厉打击林区各类刑事案件,对非法持有、制造枪支案件从严从快办理。先后与中铁十二局银西高铁1标段项目部、庆阳市福建商会召开检企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自2013年以来,共计向帮扶村投入资金50余万元,23名干警与80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同时,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10余场(次),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打造规范型检察院。积极践行“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等新时代监督理念;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办理了一批团伙性、跨区域盗伐柏树根、盗掘古墓葬等重大案件;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478人;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财产14.4万元;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4件,建立补植复绿基地2处,督促行政机关修复被损毁林地846.8亩,栽植苗木16.98万株,保存率达到90%以上。

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打造创新型检察院。2013年,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管理;2017年,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员额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完善检察业绩考评办法,引导干警树立实绩导向,以“案-件比”为指引,严格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2021年刑事案件退查、延期次数比2018年减少90.9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184人,适用率由2019年的17.28%提升至2022年的90.9%,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法院采纳率100%。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打造满意型检察院。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需要,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为一体,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以展篇能读、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给案能办、遇事能想的“五能”检察干警为目标,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跟庭评议、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业务水平。注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工作室,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检察工作,在《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陇东报》《调查与研究》等纸质媒体刊登作品91篇,先后有6名干警获得省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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