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李某、张某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前往外地,随后返回,均未按要求报告其出行情况,隐瞒出行信息,且不执行隔离措施,私自参加聚会,多次出入公共场合,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李某、张某各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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