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凤丽,女,汉族,宁县早胜镇人。因本人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意识不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深深的忏悔!我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想着贪图小便宜而去触犯国家的法律。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在此,我通过社会公众平台,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并保证今后绝不再发生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望大家予以监督。
致歉人:杨凤丽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