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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广中药“处方”助力新冠肺炎救治

本报讯 (记者禄永峰)12月21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使用中药“处方”,助力新冠肺炎医疗救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大力推广使用“甘肃方剂”,在减少感染率、提高治愈率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等方面成效显著。近期我市加大中药储备,足量保障群众需求,各县(区)把加大中药储备作为中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定本县(区)、本单位中药定点储备企业名单,重点中药品种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第四版)》和《庆阳市中医医院院内协定方剂》中的中药为准,配足配齐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和院内制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的15%至20%配备中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日用量需满足日均门诊量2至3倍,常用中药饮片基本满足90天用量进行储备。建立了中药储备日调度机制,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本县(区)、本单位各类中药(含中药饮片、汤剂、颗粒和中成药)储备、日消耗、缺口等情况,加强统筹调度,及时补充库存,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数字准,全力保障广大群众中药用药需求。

为了方便群众服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各个诊疗窗口摆放了预防、治疗、恢复等不同类型中药,配备专门中医执业医师,根据群众病情和症状对症指导,为群众提供汤剂、颗粒剂、丸散剂等多种类型中药;设置了符合标准的中药房、煎药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医疗机构提供日常用药和煎煮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当辖区患者人数较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满足患者需求时,应及时做好与其他医疗机构的衔接,保障中药汤剂供药不断档,同时,做好患者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监测,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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