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12月10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执行力,着力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资金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和审计制度建设,特别是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市产业扶持带动资金和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五届市政府第7次、25次常务会议专门就审计整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8县区委审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单位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专题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建立《审计项目整改管理系统》,实时掌握整改落实进度,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向被审计单位下发整改清单34份,发出整改督办函14份,推动审计整改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市委办、市政府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动、跟踪督查、约谈提醒、对账销号、追责问责五项机制。市审计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巡查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查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形成系统集成、衔接顺畅、协调高效的“大监督”格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程序,分类制定整改认定标准,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推进审计整改督查督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三)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实效。各县区各单位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实行清单销号制度,逐一复核整改完成情况。财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两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国有资产领域的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查出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深入研究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以切实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

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屡审屡犯现象初步得到遏制,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凸显。

《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195个问题,需立行立改126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122个,占96.83%;需分阶段性整改69个,前期整改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移送纪检监察及公安机关案件线索43件,已办结38件,正在办理5件。移送主管部门49件,已办结40件,正在办理9件。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市级预算执行、国有资产、县区财政收支、市属8家国有企业等七个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是: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5方面19类28个主要问题,已整改24个,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4个。

一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已补缴养老保险金683.78万元,其余21个单位市人社局正在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市财政逐项核查未及时支付资金的原因,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提出了资金分配意见。财政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等培训,加强对县区库款的监控和预测,坚持有增有减、有保有压,精准测算、合理调度;1个单位修订完善了支出管理制度;3个单位建立健全了内审制度。市财政实行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实质性挂钩机制,建立和落实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财政收入统筹不彻底的问题。1个县区将欠缴资金列入以后年度预算,逐年上缴核销。2个单位收回水资源费、公共租赁房租498.80万元,起诉法院执行9户租金12.12万元;对1户企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已申请执行。市财政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及时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1个单位已对商住楼剩余房产进行二次评估,2022年9月市财政已批复拍卖出让,正在办理相关程序。

三是财政支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已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率。1家公司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86.19万元。市财政已责令17个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经济分类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3个单位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及责任科室,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是财政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已清理核销370万元,与1个县财政结算扣回120万元,督促1个单位于12月底前还清垫付借款1335.53万元,其余4763.93万元按照暂付款消化方案清理核销。市财政已清理盘活收回4651.42万元,对盘活资金进行再次分配安排,确保存量资金于年底前全部支付到位。已对4个单位4个专户进行备案,将相关账户进行合并。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约谈,并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1个单位2022年6月将非税收入纳入会计核算,登记固定资产账务105.37万元;1个单位已进行调账处理,登记无形资产119万元。

五是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1个单位正在与户主协商剩余1宗3.80亩国有土地征迁收尾工作,及时归还项目贷款本息。1个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1个项目已通过竣工预验收;1个项目取消未施工实施计划,正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1个项目因土地性质等问题暂时无法开工,剩余716.52万元市财政已收缴盘活和调减用款指标;1个项目已支付工程费用768.01万元,剩余资金待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完成后支付;1个项目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二期项目正在重新编制可研报告。

(二)市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4方面11类30个问题,已整改18个,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12个。

一是国有资产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1个单位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1个单位研究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向董事长办公会议授权管理办法》等9项管理制度,已督促所监管企业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了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1个单位已完成国企监管系统项目可研、设计方案、立项批复等前期手续。2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机制。

二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较薄弱的问题。12个单位已登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153874.50万元;3个单位实施7个项目63793.64万元待验收后入账核算;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约谈资产系统账实不相符11个单位责任人;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上报系统数据80.57万元;5个单位已对184.64万元资产进行清理;3个单位资产142.74万元已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1个单位已完成土地资产12万元权属登记;1个单位已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清查摸底,正在变更登记;1户企业与相关单位正在办理资产权属登记;1个单位资产产权权属登记待相关企业资产明晰后,再办理资产权属登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超标准配置资产、未批先购固定资产15个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

三是违规使用变卖处置国有资产问题。1个单位已办理2辆出借车辆调拨手续;1个单位已将出借办公用房收回;2个单位承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将房屋收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擅自处置资产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约谈,印发了《庆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1个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将对外经营的房产收回后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经营;1处房产待合同到期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评估确定租赁价格后进行公开招租。

四是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6户企业已完成上缴收益489.69万元。1个单位已上缴出租收入10.22万元。1个单位已收回房屋保证金11.73万元;1户企业已收回房屋租金2万元、保证金0.20万元;1户企业已向入驻企业收取物业费1.76万元。7个单位已调整账务957.95万元。6个公司调账处理1443.30万元;3个公司已收回借款2.03万元;3个公司账务处理7.89万元;1户企业已规范票据0.80万元,下发借款催收单5万元;1个公司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制定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1个公司建立应付账款126.87万元明细账簿,调整账务30.69万元。1个公司下发催收借款公函1227.99万元。市国资委已督促1个公司全额收回违规审批发放奖金31.34万元上缴财政。市税务局依法收缴1个公司税金12.07万元。

(三)3个县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5方面16类59个主要问题,已整改31个,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28个。

一是收入管理不全面的问题。3个县区分别上缴非税收入10924.97万元、410.60万元、170.17万元,1个县区已发放水土保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收通知;1个县区上缴土地出让收入29250万元,收回出借3个单位24900万元,剩余出借资金正在逐步化解;1个县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已将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187.50万元已提起诉讼。1个县区印发了《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960.73万元进行了盘活;1个县区2019年结转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完成支付2928万元,剩余358万元已全部盘活收回;1个县区社会保险基金7582.49万元现已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上缴国库互助资金336.22万元。

二是支出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个县区及时盘活回收财政存量资金27881.52万元,研究制定财政专项资金10年偿还计划,制定印发了《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计划分5年收回12042.31万元,3年进行拨付2528.61万元归还贷款,已收回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支付工程款3971.60万元,归还661万元养老保险基金;1个县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增减挂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1个县区责成2个乡镇按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1个县区已支付征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款622.59万元,责成县城投公司按工程建设进度支付资金,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全部支付惠农资金739.92万元;1个县区已全部支付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1个县区已支付征地补偿358.85万元,剩余资金将按进度拨付。1个县区已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06.77万元,对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按照规定年底之前收回统筹使用;多支付贴息资金255.96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1个县区已将上年未及时支付的12605.33万元债券资金支付到位,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90.55万元,全部安排支出。1个县区已配套到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92万元;1个县区为编外人员建立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已拨付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3910万元;1个县区财政已拨付到位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503.36万元。

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县区已于8月3日将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等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1个县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及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加强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下达2021年度转移支付资金94376.81万元,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已支付118.43万元;1个县区已发放专项资金1244.10万元,1个县区调整企业实收资本;1个县区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1个县区2021年财政已安排消化资金3850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消化20000万元。2个县区制定了化解方案,逐年化解;1个县区相关单位调整账务604.60万元,将应缴的规费15.20万元已诉讼,发放催收函等依法催收11711.74万元;1个县区相关单位与财政部门逐一核对往来款项,按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1个县区已归还国库资金14000万元,并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监管。

四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1个县区督促单位严格采购预算管理,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1个县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采购预算问题通报批评,已通过预算调整将项目前期费和预列预算全部细化分解;1个县区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有效盘活。1个县区收回多发养老金214.96万元,少发的养老金540.20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个人账户,对未收回的多发养老金4.42万元,已起诉,归还了占用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6300万元。1个县区已为365人办理了公务卡,银行正在审批办理1082人;1个县区督促各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并对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不实的部分进行账表调整;1个县区化解暂付款700万元。

五是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县区建设项目已支付资金11430万元,已落实建设项目缺口资金2300万元,建立清理拖欠工程账款台账,已偿还欠款8400万元;1个县区已落实建设项目缺口资金5100万元;1个县区已落实建设项目缺口资金14400万元;1个县区建立拖欠账款清单台账,已兑付5408.66万元,剩余56327万元分年度逐步化解偿还。1个县区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4宗建设用地已列入棚户区改造3宗,住建局集中供热二期工程项目已汇报政府追加投资,体育场建设项目超出估算部分重新审批;1个县区对自然资源局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小区项目部临时用地8.28亩已复垦;1个县区7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4个项目已进行单项验收,1个项目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验收。1个县区登记固定资产3696.85万元,完成财务决算16个项目7596.15万元,办理了3户国有企业股权确认登记;1个县区对完成工程结算的6个项目3494.19万元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四)市属8家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3方面7类25个主要问题,已整改13个,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12个。

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8家企业均制定了公司“一企一策”改革方案,1家公司研究形成了企业脱困改革方案;1家公司全面建立了经营目标考核制度;1家公司全面理清权责关系;1家公司持续优化投资项目;1家公司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内在活力。1家公司将贷款平移给相关公司子公司,剩余贷款本息由相关公司逐步偿还。1个县区已将4000万元贷款提前偿还;2个县区已分别录入债务管理系统40300万元、79980万元;1个县区正在筹集资金准备提前偿还未纳入贷款6115万元;2个县区拟通过出让腾空土地、剩余安置房回笼资金化解债务。1家公司与招商企业签订了厂房及土地租赁合同,按照合同收取租金,解决国企资产闲置;1家公司与相关企业签订了担保合同,确保债权及企业利益不受损害。

二是企业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家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家公司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前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1家公司已收回租金335万元。1家公司已收回本息7616.38万元,剩余资金已制定了整改计划。

三是企业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家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归还工程款755.06万元;1家公司已衔接区发改局办理投资估算变更手续。1家公司修订设备物资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取消各子公司自主招标权利;1家公司项目征迁缓慢等问题,市政府已约谈公司领导班子。市国资委对1家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行使股东权利,发挥项目效益;1家公司已上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流动资金53.59万元,移交9间门面房至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注销了子公司。

(五)全市产业扶持带动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4方面13类22个主要问题,已整改16个,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6个。

一是产业经营管理风险大的问题。8县区分类施策,制定方案,3个县区出台《关于加强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6项,1个县区1个合作社重组转型,1个合作社退股,4个县启动司法程序62个法人主体,6个县区现已恢复运转企业合作社64个。

二是配股企业机制不健全的问题。5个县44家企业合作社补缴了注册资本金,6个县400家企业合作社减资了注册资本金,1个县区39家企业合作社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股本,2个县区29家企业合作社调整账务,4个县区向335家企业合作社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正在整改,3个县清算退股46家企业合作社。1个县已重新安排使用退股资金117.75万元用于产业扶持。

三是资产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1个县区已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153.22万元,其余5个县区租赁流转资产75.28万元、维修重新使用19台总价值61.65万元的设备,重组企业1家,复工复产企业1家。8个县区已通过培训、现场指导、聘请专业人员、制定印发制度等方式规范了财务核算。

(六)1个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4方面12类21个主要问题,已整改14个,需分阶段持续整改7个。

一是财政制度未落实的问题。县政府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已制定化解计划,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消化,压减一般性支出逐步化解。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政府责成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严格按要求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项目绩效结果。

二是财政管理未统筹的问题。已收回土地出让金5000.60万元、上缴财政专户157.01万元。未盘活的财政资金已调账处理602.83万元,支付资金134.85万元,上缴财政102.89万元;沉淀资金已支付975.42万元,剩余4555.22万元已重新安排使用;贫困互助资金已支付16.75万元。将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应付款1500万元,按照调入资金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

三是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已支付债券资金10209.76万元,直达资金已支付1924.6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指标调整,对多支付企业抗疫特别国债费用补贴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收缴财政22.35万元。国库资金已支付37334.64万元。

四是政府债务未管控的问题。已将未纳入政府债务的79980万元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录入政府债务系统。已偿还中小企业账款6008.01万元。

(七)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发现3方面7类10个主要问题,已整改6个,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4个。

一是部分项目未能履行建设程序的问题。1个建设项目已向上级争取资金533万元,解决自筹超概算问题;1个单位已向市发改委上报估算调整方案;2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正在审计决算;2个项目结算后予以整改。市财政局正在对接工程类服务事项采购政策。

二是部分项目未能严格加强管理的问题。2个项目已竣工验收,1个项目因征地问题无法实施,处在停滞状态;1个项目正在加快实施,4个项目已完工。1个单位建立完善了会议决策制度。

三是部分项目未能严格执行政策的问题。7个项目已支付资金7472.82万元,剩余1家公司欠付征地款7808.75万元、1个单位欠付工程款359.89万元;2个县区已拨付到位环保专项资金104.51万元。1个县区承诺与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历年遗留问题处理费用8888.89万元由财政承担,下剩10513.12万元超方案、超政策正在整改;1个单位已将挤占资金11.25万元调账处理。1个单位已协调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已满足用户冬季电锅炉正常采暖需求。

四、审计整改工作后续措施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成效显著,但与审计查出问题见底清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需分阶段整改的69个问题,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庆阳市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持续跟进督促落实。一是加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相关部门单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督促按照时限落实整改任务,以有力有效的措施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定期督导,深化整改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定期不定期检查审计整改质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提醒加快落实,全面巩固审计整改成效。三是依法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相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据《市纪委监委、市委巡查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规定,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庆阳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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