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公 告

庆阳市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在西峰区岐黄大道与安化东路交汇处修建的嘉鑫苑住宅小区项目少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35344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追缴。2023年1月10日作出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庆建决催字〔2023〕第1号 ),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353440元。因你单位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签收相关手续,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已送达。

地址: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司法大厦1616室。

邮编:745000

联系电话:0934-8855395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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