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庆阳市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甘评组函〔2022〕4号)、《庆阳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庆办发〔2019〕 44号),市委、市政府将命名表彰第二十八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第三届庆阳市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命名表彰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等37个单位、西峰区肖金镇等5个乡镇、西峰区显胜乡铁楼村等30个行政村为第二十八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庆阳第五中学等22所学校为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赵小燕家庭等20户家庭为第三届庆阳市文明家庭,王金龙等35名同志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现将拟命名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委宣传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8237218
电子邮箱:qyswxcbcjk@163.com
来信地址:庆阳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科(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大厦1606室)
邮政编码:745000
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
庆阳市文明办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