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庆阳融媒记者黄飞)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我市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表彰。
其中,庆城县荣获“省级文明县”称号;市水务局、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峰区消防救援大队等18个单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庆城县桐川镇、宁县南义乡、镇原县平泉镇等22个乡镇和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庆城县玄马镇孔桥村、合水县太莪乡太莪村、正宁县湫头镇双佛堂村等31个村荣获“省级文明村镇”称号;田峰宇、沈敏、刘军、姚治军等8名同志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西峰区温泉镇地庄村李含林家庭、正宁县永正镇南住村杨建国家庭、镇原县城关镇西街社区张菊叶家庭荣获“省级文明家庭”称号;庆阳第三中学、宁县宁江初级中学、环县第一中学、华池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正宁县第一中学5所学校荣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