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长庆华庆油田超低渗油藏转变注水开发方式工业化试验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长庆华庆油田超低渗油藏转变注水开发方式工业化试验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3?id=30504LEU8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2)查询方式:现场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保措施发表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参与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34-8593682

邮箱:cx5216@163.com

(2)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新绿洲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贵贤

联系电话:0933-8591119

邮箱:1365592247@q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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