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庆阳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0日至2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并于2022年7月4日书面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抓,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紧盯问题线索、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扎实整改,全市各级各部门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执行更加严格规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目标。至目前,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剩余18个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交办的173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71件,正在办理2件。需持续加强、长期坚持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油煤气资源开采、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方案正在扎实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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