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庆阳市通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移交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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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责任划分,责令市水务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市监委向市水务局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市水务局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责令市供排水公司向西峰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市纪委对时任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存明,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岩,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杨灏,市水政监察支队副队长刘若琼,市供排水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继宗,市供排水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宁会予以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由市纪委给予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冯波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推动形成全民践行、共同参与美丽庆阳建设的长效机制。但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说明,仍有个别县(区)、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因此受到追责问责,教训非常深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从严逐一落实。要巩固整改成效,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寻根溯源,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复查复核,跟踪问效问责,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回潮。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防止出现盲区、死角等情况。要建立长效机制,以质量问效、履责督考和追责问责倒逼整改,加大督查考核问责力度,提升生态环境管控和监督水平,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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