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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办理首笔民间借贷抵押登记业务

本报讯 (通讯员索明哲)“咨询了很多地方,没想到真的能办,感谢你们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办理完业务后,魏先生激动地说。

6月6日,市不动产登记大厅接待了两位特殊的访客,市民魏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通过抵押房产和韩先生进行民间借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情况后,认真研究了相关政策和规定,顺利办理了全市首笔民间借贷抵押登记业务。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不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而开展的相关金融业务。长期以来,由于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不够完善,比金融机构借贷存在更高风险,为避免、减少民事纠纷,不动产登记机构主要受理自然人和金融机构(取得金融许可证)之间的抵押权登记,对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借贷的抵押,很难受理。但现实中,民间借贷在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其需求也与日俱增。此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研究、并向上级部门多次请示,但因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上缺乏明确的操作细节而未能施行。

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召开业务研判会,并组织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开展民间借贷抵押登记的实践与创新,为小微企业开创了新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同时也唤醒了长期“沉睡”的不动产,使民间资本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报件,并积极部署推进在线办理、电子证照、“带押过户”等业务,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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