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七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共7件(来电6件,来信1件),其中:西峰区3件,庆城县、宁县合办2件(重点件),庆城县1件,庆城县、西峰区合办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水污染问题3件,土壤污染问题2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噪声污染问题1件。

截至12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共89件(来电件78件,来信件11件),其中:西峰区25件,环县15件,镇原县14件,庆城县11件,合水县6件,华池县5件,宁县5件,正宁县4件,庆城县、宁县合办2件,庆城县、西峰区合办1件,庆阳市1件。

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区),各县(区)正在按程序办理。已上报14批次64件举报件办理结果,其中:9件已完成验收、33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22件(包括3件重点件)具备办结条件正在按程序验收,其余25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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