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家住某县的城镇居民李某于2021年6月与城郊农民肖某签订《购房合同》一份,约定李某以8万元的价格向肖某购买农房一座。
李某将购房款付给肖某后,得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遂与肖某协商,要求退房。肖某认为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完全出于自愿,且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同意将购房款返还。李某可以要回自己的购房款吗?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本案中,身为城镇居民的李某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李某与肖某的房屋买卖行为违反了以上土地管理规章关于宅基地使用的主体只能是农村村民的规定,属无效行为,并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肖某应将购房款8万元返还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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