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陈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陈某国与李某系陈某的父母,刘某的公婆。2019年6月,孙女陈某娜出生后,由陈某国与李某负责照料,并一直在一起生活。陈某与刘某夫妻则在外打工。2022年10月,陈某因车祸不幸去世。事故发生后,刘某与陈某国、李某之间发生矛盾,刘某就带陈某娜回了娘家,不再让二人探望。陈某国、李某十分想念孙女,但是数次与刘某协商探望孙女均未得到回复,陈某国、李某有权探望陈某娜吗?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没有直接规定父母以外其他近亲属的探望权,但探望权系亲权的延伸,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亲权关系是基于特殊血缘关系而产生,不因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父母离异或过世而消除。
本案中,陈某娜一直由陈某国、李某照顾抚养,允许其探望孙女是符合人之常情、符合法律精神的,与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相符,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与发扬。因此,陈某国、李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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