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市、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实施计划,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和住房需求等,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计划,及时面向社会公开。
供应计划应包含具体出租房屋套数、租金价格、房屋套(间)面积、租赁期限、集体承租与个人承租比例、集中分配出租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