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吴容芳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立品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沈晋芳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倩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文金坤为庆阳市中级人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金学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军霞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吴容芳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立品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文金坤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军霞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责逆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