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庆阳融媒记者张凡)近年来,镇原县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推动法治镇原、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协同发展。
镇原县将强化法治信仰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县委常委会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明确学习、宣传、研究、实践“四维任务”。为发挥“头雁效应”,全县印发《镇原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购置300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配发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筑牢信仰之基。同时,健全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修订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细则,制定“一规划两方案”等文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破解难题,确保领导干部既学好法治“公共课”,又精研领域“专业课”。
镇原县构建“分层分类+特色载体”法治宣传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形成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在“关键少数”层面,为县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专题研讨;在干部层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所有培训班必修课程,累计培训干部达1.2万人次;在群众层面,通过县委宣讲团“百场法治大宣讲”和“镇原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精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镇原县推行国家工作人员“线上+线下”学法模式,每年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核心内容,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专项培训与考试。全县近1.5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分别达100%和97%,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意识与能力持续增强。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镇原县将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合同签订前,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发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部门普法责任并强化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从“凭经验调解”到“靠法律确权”,从“怕当被告”到“主动出庭”,镇原县以“关键少数”的法治自觉带动“绝大多数”的法治认同。正如实践所证明的,法治不是破坏乡村特色的推土机,而是融合传统的黏合剂,更是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