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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胡志兴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案件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廉政告知书、关于“五个严禁”的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