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庆阳融媒见习记者张倩)8月5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以及持续打好绿色转型整体战等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通报,《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6月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同比改善8.1%。优良天气数152天,优良天气率83%,同比改善4.7%。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细颗粒物(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91.3%。开展监测的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和23个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无受污染耕地。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甘肃日报、甘肃广播电视总台、甘肃经济日报、庆阳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