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大数据平台安全防护与监管是国家战略需要 2024年08月20日

四川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 陈兴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了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对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论断新要求。数据安全问题制约了数据的流动共享,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是促进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已形成《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体系,相关部门也开展了大数据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了系列标准。四川大学牵头制定了《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云计算服务运行监管框架》等国家标准,并提出了基于运行监管的合规评估方法。

大数据平台具有海量数据、体系异构、技术封闭、业务多样、内部复杂、非标准化、处理性能高等特点,监管痛点体现在缺乏协议、标准和技术等方面,构建数据安全监管与治理体系重点在于治理机制以及关键技术攻关。面向异构大数据平台建立监管与治理框架,研制标准及规范,以及建立安全高效的大数据风险监管平台等。四川大学数据安全防护与智能治理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国家、行业数据安全防护和治理需求,研究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共享、存储等的基础理论、核心技术和治理体系,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我们希望为数盾体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携手网络安全企业以及数据安全监管部门一起协同攻关,构建整个大数据环境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