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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得家务劳动补偿吗? 2026年01月05日

基本案情: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5年结婚,育有一子,婚后王女士负责料理家务和照顾孩子。2020年,双方产生矛盾并分居。2022年7月,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王女士同意离婚,同时提出因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从不关心也不参与,自己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工作,因此希望分割财产,并要求陈先生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费。那么,王女士会获得此笔费用吗?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本案中,王女士在婚后把全部精力放在家庭事务上,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权要求适当的家务补偿费。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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