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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可以继承 男友的遗产吗? 2026年02月11日

基本案情:李某与前妻离婚,两子女由前妻抚养。李某离婚后,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在李某宅基地上修建了新房,购买了摩托车、巡耕机、拖拉机等生产生活工具。去年年底,李某去世,其子女与王某因遗产分配问题发生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不是夫妻,属于同居关系,王某对李某的遗产无继承权。但两人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故作出判决,房屋归李某两名子女所有,摩托车、巡耕机、拖拉机等归王某所有,李某两名子女支付王某6500元补偿款,其余债务由王某负责赔偿。

巧儿说法:本案中,李某虽然与王某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这种同居关系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王某对李某的遗产无继承权。但两人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应按共同共有处理,同居双方应当平等,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

现李某去世,同居关系终止,王某原则上有权要求均等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也应均等承担同居期间的债务。李某的两名子女,只有在分割完王某和李某的财产后,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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