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米脂的“夜明珠”高敏珍

1938年9月,原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妇女委员长高敏珍被任命为边区妇联组织部长。毛泽东夸赞她:“米脂的这颗‘夜明珠’不一般呀!”

高敏珍生于1914年,1926年入家乡米脂女校学习。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不久,由于叛徒出卖,米脂地区党的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组织决定让高敏珍和时任米脂县共青团特别支部组织委员的尤祥斋(后曾与谢子长结为夫妇)等撤出米脂,去北平从事地下工作。

高敏珍与尤祥斋艰难跋涉到北平,又辗转到达张家口,参加了由冯玉祥组织的抗日同盟军。其间高敏珍曾担任张家口市妇女抗敌救亡会组织部长,领导妇女救亡运动。同年8月间抗日同盟军失败后,她返回北平从事地下革命活动,与共产党员蔡子伟相识相恋结为夫妇。

1934年 6月,蔡子伟受党组织委派先期到达南梁革命根据地。随后高敏珍从北平返回陕西,把幼子托付给蔡子伟的亲戚,也向南梁奔赴而来。高敏珍本性至善至刚、气质清雅如兰,一头短发干练十足,笑容温和如沐春风。她前往南梁时“身穿旗袍,一副学生打扮,意气风发,精神抖擞。”她的到来,给南梁根据地增添了新的活力。当时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为了发展边区的文化教育事业,曾在林镇乡四合台村老庄河村民邵凤麟家的一处私学试办新型红色学校──列宁小学,招收附近十多名贫苦农民子女免费上学,高敏珍任校长兼教员,后因反“围剿”斗争停办。

高敏珍到南梁后,还配合丈夫蔡子伟参与了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筹备工作。1934年11月7日,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在南梁荔园堡成立,高敏珍被推选为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首任妇女委员会委员长。1935年春,高敏珍调到安塞县,担任团特委妇女干事。1935年9月,在陕北错误肃反中,高敏珍与丈夫被捕入狱并被判死刑。因高敏珍有孕在身,当地老百姓求情“一刀不杀二人”才幸免于难。党中央到陕北后,高敏珍夫妇得以出狱。1935年冬,调往瓦窑堡工作。1937年,调陕甘宁边区妇联工作。美国记者海伦在《续西行漫记》中这样描述她:“陕北妇女运动的领导人高敏珍长着一双乌黑的眸子,目光炯炯逼人,嘴巴抿紧,有一副刚毅的神气。她和李坚真(陕甘边区妇女运动领导人之一)来看过我几次,谈到了陕北和西北苏区的妇女工作。我的印象是她对当地的妇女情况了如指掌。”

--> 2021-03-21 1 1 陇东报 content_1868.html 1 米脂的“夜明珠”高敏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