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公 告

李强:

本院受理原告孙述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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