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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工匠精神” 铸就无悔人生

——记合水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王永刚

本报记者 丁艳

“你谁呀,有什么资格教训我!”这样的话,合水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王永刚已经听过很多次,只因他从事的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项新生工作,2010年底在甘肃省逐步推行,社会参与度低,工作力量不足,王永刚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10多年间,王永刚践行着“工匠精神”,破冰前行,努力履行自己的担当和责任,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做出了非凡的成绩。他先后被省、市、县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2020年2月被司法部授予“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称号。

王永刚调入司法局不久,到某矫正对象家中实地走访,矫正对象问他:“你谁呀,有什么资格教训我!”这件事给他上了深刻的一课。

随后,王永刚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相关法律规定,编制出全市第一份社区矫正案卷样本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电子模板,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和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在全市推广的“四个一”“两评定”社区矫正工作法基础上,他将其中的“两评定”延伸为“三评定”,为社区矫正方案的调整提供了有益补充。针对教育学习资料匮乏的问题,他起草编印了全省第一个《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读本》和《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记录本》,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有内容,记录有载体。

为了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度,王永刚争取将陇东学院心理教育资源引入合水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最有意义的一次校地联合,是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关注特殊人群,共筑美好人生”大学生暑期行活动,陇东学院骨干心理咨询师带队,心理学专业大学生参与,深入到合水县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让矫正对象从起初的不愿说到无所不谈,真正起到了疏导心理作用。

为帮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过渡安置,王永刚主动深入辖区社会企业牵线搭桥,促成了合水第一个“安帮之家”品牌过渡安置基地,(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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