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常喜娥的同事告诉记者,常喜娥住院期间,仍躺在病床上看卷宗,修改、签发裁判文书。
成为一名法官以来,常喜娥为了案件奔波无数。2016年,她和3名同事前往内蒙古保全车辆,在当地法院一名法警的协助下,他们找到被申请人居住地和车辆的停放地。知道他们来意的被申请人情绪暴躁,不停抱怨、谩骂。有多年基层法务工作经验的常喜娥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细心开导,从法律角度讲道理、摆事实,第二天中午被申请人终于同意执行裁定。
2021年春节前,常喜娥和同事下乡给一位被告人送达诉状及相关材料,该被告撕碎诉状并大骂原告,随后突然昏厥。常喜娥与随行同事赶紧施救,待该被告人醒来、情绪平稳后,她当面联系了董志镇政府,请求给予该被告人经济救济。该被告此时情绪平稳,接受了案件材料。
“我为群众服务了几十年,我受到过组织表彰,也经历过当事人愿望不被满足时情绪激动带来的纠缠,甚至感受过诽谤、诱惑、威胁,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一个法官‘直面事实、敢于担当’的初心。”常喜娥说。
常喜娥多年如一日,用极大地耐心、友善的态度、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的心,化解了无数当事人心中的纠结和怨气,平息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18年,她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21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董志法庭也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