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应当如何看待?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南方科技大学的贺建奎在香港举行的人类基因组编辑会议上宣布,他利用基因编辑工具CRISPR修改了一对双胞胎女孩的DNA,这对双胞胎已出生。婴儿“露露”和“娜娜”的有些基因被编辑,可以让她们获得抵御艾滋病毒的能力。到今天为止,基因编辑技术还仅仅应用于动物实验胚胎上,把该项技术直接应用于人体胚胎上有巨大未知风险。基因编辑婴儿的出生,引起全世界科学界的关注,贺建奎受到广泛谴责,广东省也因此组织“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调查组展开调查。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规定,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艾滋病治疗是世界难题,需要科学研究者运用生物学知识不断探索新的治疗方案,但是生命科学研究也有其伦理与监管的边界。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震惊国际,该做法违反人类伦理道德,受到全世界的谴责。本案中,主犯贺建奎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经过法院判决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 189934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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