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张某有一只小狗,进行了养犬登记,后来因为一些琐事,张某对小狗很恼怒,于是丢弃了小狗。小狗成为流浪狗,在外与儿童小王玩耍,不小心咬伤了小王,小王到医院进行诊治花掉很多医药费。后来小王的病渐渐好转。张某在小狗离家以后很是后悔,到处贴启事寻找小狗。流浪的小狗生病了,被好心的李某捡到,悉心照顾。小王的爸爸老王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小王治病花掉的医药费。张某不承认,认为小狗目前还未找到,不一定就是自己的小狗咬人。李某看到启事,把小狗归还张某。老王又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孩子的医药费,张某说小狗被李某收养了,应当李某支付医药费。没办法,老王只能到法院起诉。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即使宠物被遗弃或者自己逃逸,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遗弃了宠物遗弃不了法律责任,本案中,流浪中的小狗致人损害,原主人张某应当承担责任,张某还应当偿还无因管理人李某因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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