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耿明辉,是镇原县新集镇王岘子村人,1930年出生,1946年在孟坝刘城参军,跟随陇东独立团二营四连一排三班,在环县、华池、固原、庆阳(现庆城县)等地开展游击战争。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至1958年先后任兰州司令部警卫连排长、正宁县兵役局助理员、合水县兵役局助理员等职务。
我家中兄弟姐妹8个,我排行老三,因家境贫寒,两个兄长当时均已成家,弟弟妹妹尚年幼,父母让我参军,我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临行前母亲伤心不已,我对母亲说:“当兵的都是爹娘生的,人家孩子能当兵,为什么我就不能。如果没人当兵,靠谁去解放全中国,我们啥时候才能过上好生活?”
参军后,我先后参加过很多次战斗,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次。
一次是1946年在三岔镇高湾村,攻打当地国民党保安团的堡子。本来是安排五连打的,我在六连。当时战友之间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眼看着五连的战友一个个牺牲倒下,我们六连的战士也顾不了危险,都抢着往上冲,大家只想着要为兄弟们报仇,把那些作威作福、祸害百姓的国民党军队赶出去,让当地群众过上幸福的日子。
另一次是在环县的胶泥崾岘。1947年解放战争爆发,那时,我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不久,我们三个连攻打马家军一个团。由于我们的武器装备十分落后,兵力也较为悬殊,400多人仅活下70多人,损失惨重。当时我们班被马家军的一个连围堵,5个马家军骑兵将我追赶至沟畔,为首的一个说:“这是共产党的儿子。”便用大马刀在我的头部砍了四刀,身上也被砍了几刀。我头部的刀印现在还清晰可见,右手小拇指骨部及神经被砍断,一直弯曲不能伸展。
我是陆军,打仗行军全靠步行,条件十分艰苦,是共产党人的信念,让我坚持了下来。
参军中,母亲去世,我没能回家,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这是我一生的遗憾!但我想母亲不会怪我,正是因为有许多像我一样的华夏儿女舍小家为大家,不怕牺牲,勇敢战斗,才有了今天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千千万万的人团结在一起的力量是无穷的。
转业后,我仍然坚持“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宁愿自己吃亏,也不能耽误公家的事,用当兵打仗时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为群众谋幸福。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美好生活!
我们党已经走过了100个春夏秋冬,如今我们身处一个伟大的时代。年轻人一定要加倍珍惜,通过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好党长期以来积淀的光荣传统,不忘初心,接续奋斗,在拼搏的青春中成就事业的华章。
(讲述人:耿明辉 整理:本报记者 张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