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云龙)7月9日,我市省列为民办实事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对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据介绍,受资助对象为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1级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或参照“单人户”纳入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范围的学生本人。其中,受资助对象还应同时满足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须为高考录取期间(7月5日至8月19日)在册的甘肃省内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户口内子女,或参照“单人户”纳入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范围的学生本人。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