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西峰城区共享电单车配备安全头盔

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实习生 鲁荣 刘馨阳 本报记者 张瞳

为引导市民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车,7月15日至10月15日,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类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各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商积极落实“一盔一带”政策,开展城区共享电单车头盔全面投放工作。

7月23日,在西峰区豪庭春天小区门前的一处非机动车停放点,近20辆共享电单车整齐地停放在停车点位上。记者看到,每辆车的车筐内都放置了一个安全头盔,这些安全头盔都配备有抗震保护装置。“天气炎热,骑着共享电单车回家既快捷又方便。”正准备扫码使用电单车的市民杨女士说,“这些天,早晚天气凉爽我会步行上班,而中午上下班都是骑共享电单车,如今电单车又配备了安全头盔,感觉更安全了。”

随后,记者先后采访了几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商,了解到共享电单车企业在西峰城区内共投放电单车3000余辆,目前已有八成配备了头盔。记者发现,尽管共享单车配有头盔,但部分市民不会主动佩戴。“共享电单车每个人都可以骑,这头盔卫生达标吗?大家戴同一个头盔,我不太放心。”针对一些市民对安全头盔卫生的担忧,某共享电单车西北地区负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说:“公司在每个辖区指派专门巡查人员和调度人员,每天对各自辖区的安全头盔进行至少1次消毒和清洁,并且不只是对本公司的电单车进行消毒,对任何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会做到无差别消杀工作,市民可以安心佩戴头盔。”

据了解,共享电单车运营商从7月20日开始,陆续投放安全头盔,到7月25日所有电单车都已完成投放。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使用共享电单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做到遵规守纪、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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