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1.政策依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教资助函〔2019〕9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19〕60号)。
2.资金来源、下达时限及性质: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每年下达两次,上年的12月底前下达当年第一批资金,当年的6月底前下达第二批资金(依据中央资金下达时间)。
3.范围和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资助方式:经教育部评审通过后,每年12 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5.注意事项
(1)奖励对象必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有学籍以及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等8个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是奖优不是助困。
(2)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学校推荐以及公示的时间逻辑关系要合适,公示期5个工作日。
以上所提到的第一档包括“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第二档包括天水、陇南、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张掖、武威、酒泉9个市(所辖深度贫困县除外);第三档包括兰州、金昌、嘉峪关3个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