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客人明知上错菜仍将菜吃完, 需要为这道菜结账吗?

基本案情:李某在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端上桌,李某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结账时被服务员发现,要求李某付款,但是李某认为那道菜不是自己点的,所以不愿意付钱。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巧儿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退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本案中,李某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 189934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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