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刘选明为庆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龙杰为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 [~公式~]为庆阳市民政局局长;
胡正平为庆阳市司法局局长;
车治军为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俞辰为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金龙为庆阳市水务局局长;
孙明东为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边 桃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代永宏为庆阳市统计局局长;
耿文科为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芳为庆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李振昱的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段克清的庆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马文哲的庆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龙杰的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高 强的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徐存明的庆阳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陈 琳的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郭富堂的庆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俞辰的庆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