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守护碧水蓝天 共建宜居家园

——市、区多部门合力打好大气污染“冬防”战

本报记者 胡文韬

在2021年至2022年“冬防”工作中,我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针对西峰城区冬季污染特点,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重点抓好煤质管控、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任务,确保在采暖期间城区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稳妥实施散煤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妥善解决好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等污染问题。西峰城区新建热源厂启用环保锅炉,缓解燃煤污染压力,实现了燃煤锅炉高效运行和洁净排放,燃料燃烧效率可达98%以上,锅炉热效率达91%以上,经烟气净化设备后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采购安装量子能供热机组和电磁供热机组共150余套,解决庆阳五中城中村等部分热力管网无法覆盖区域燃煤污染问题。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大气污染“冬防”巡查工作组,全面开展涉气执法检查,查处扬尘污染案件3起、噪声污染案件6起,罚款16.4万元。

供暖前期,各职能部门全面加强散煤销售流通环节管控,加大对不合格民用煤的查处力度,规范优质煤炭配送体系运行,做好煤质抽检工作,杜绝劣质煤炭流入市场。同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煤炭市场环保及价格稳控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指导制定有力措施并督促整改。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煤炭抽检136批次,其中合格121批次、不合格6批次、正在送检9批次,立案6起,罚款7000元。

如何降低高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带来的环境危害是环境整治的难点,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队坚持路面严管,突出工程运输车辆、低速车等高污染车辆路面管控,采取定点查纠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农用车、大货车闯禁区及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上路行驶、尾气排放不达标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加强城区校园、商场、医院等易拥堵路段的警力部署,加强高峰时段指挥疏导,做到未堵先疏,确保高峰期间道路最大通行效率,减少急速状态下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同时,抽调 5名警力专职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城区渣土拉运“蓝天行动”,严格落实渣土车及商砼车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车属企业对两类车辆统一实行编号管理,安装GPS,明确车辆运行的规定线路、规定时段、限定速度、倾倒地点,确保此类车辆在城区内安全、清洁运行。

餐饮油烟违规排放是造成低空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提升空气质量,净化城市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针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易反复的特点,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到每进一家餐饮店,查油烟污染治理情况、查食品安全状况。确保已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经营户能正常使用清洁能源和油烟净化设备,对存在问题的现场责令改正。保证每一户新开户都能及时用上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更好维护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截至目前,对发现的28户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现场责令改正;对已使用清洁能源和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店,督促其按技术指导要求定期维护清洗和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治理达标排放。

西峰区环卫局重点抓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垃圾焚烧污染监管等工作。根据天气及气温变化,实时优化机械化作业时间和频次,实行定车辆、定人员、定时间、定路线、分重点治理扬尘污染。气温在5℃以上、地表温度在0℃以上时,城区主次干道每天定时定线开展洒水抑尘作业3至5次,同步开展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气温在5℃以下、地表温度在0℃以下时,每天凌晨3时至上午8时,集中对城区主次干道开展机械化清扫作业。白天10时至16时,安排吸尘车辆对城区重点防控区域、重点路段及突发污染点开展巡回吸尘作业,确保主次干道干净无尘土。

针对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问题,西峰区住建局开展专项检查,共下发扬尘整改通知书9份、扬尘预警通知书2份,查处问题项目6个,已整改落实到位。

在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方面,针对11月6日西北地区沙尘过境影响,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发布预警,各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强化沙尘天气污染管控及应对措施。特别是环卫部门在沙尘天气结束后加大机扫频次,及时开展清尘工作,有效遏制沙尘过境后浮尘天气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截至12月1日,西峰城区优良天数309天,优良天气率为92.5%。可吸入颗粒物(PM_10)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细颗粒物(PM_2.5)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二氧化硫(SO_2)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二氧化氮(NO_2)均值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CO)均值为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臭氧(O_3-8h)均值为1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2,全省排名第4,六项主要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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