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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冯涛

身残志坚 一心为民

通讯员 徐向钊 罗花婷

我是农村来的,我很了解农民的辛酸与不易,能为他们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是我一生的愿望。

——冯涛

他和老百姓是老熟人,就连老百姓家里的大黄狗都认识他,因此被老百姓称作“狗不理”所长,他就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事的华池县紫坊畔乡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冯涛。

冯涛从小跟随父亲来到山大沟深的华池县悦乐镇生活。9岁那年,因为一场火灾,冯涛的面孔被烧伤,造成肢体四级残疾,小伙伴们都远远地躲着他。在同伴面前,他少了欢乐,多了自卑,但父亲的谆谆教诲给予他巨大的力量:“孩子,身体残疾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惭形秽,放弃了生活的信心。”从那时起,幼小的冯涛暗下决心,一定要活出个样子来!

在学习成长的年龄段,坚韧的性格使冯涛的成绩出类拔萃。2000年,他从省煤炭工业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华池县柔远镇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工作期间,他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取得了法学本科学历。

经过几年的锤炼,冯涛已经是知识层次丰富、司法业务精通的行家里手。他经常探索司法行政新思路,不断总结工作新经验。他探索总结出了融人民调解与法治教育为一体的工作方法,取得了化解矛盾、教育群众、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的三重效果。正是这种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热情,使他的业务越来越得心应手,也带动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快速提升。

2015年初,华池县司法局准备调他到王咀子乡工作。镇领导实在难舍这个得力臂膀,一再劝说:“你家庭困难,远离县城,老人孩子怎么办?”但冯涛仍然选择到偏远的乡镇工作,来到王咀子乡,担任了银坪村党支部书记。

冯涛来到王咀子乡,仍保持着在柔远镇工作的习惯,每天泡在村里,泡在群众中间,很快使银坪村焕发了新的生机。

2015年,华池县境内遭遇历史罕见的连阴雨天气,道路损毁严重,交通瘫痪。冯涛收到排查灾情、规劝农户搬离危险住所的命令后,48小时内冒雨徒步翻越5座大山,跑遍了所有农户家,圆满完成了任务。返回途中,他被突如其来的洪水冲下山去,当他醒来时,已经躺在了一位张姓农民的家里。说起此事,冯涛说,那是幸运再次眷顾了他。

当年11月,冯涛被组织任命为紫坊畔司法所副所长,来到了华池县东北角的紫坊畔乡工作。

老百姓对冯涛最高赞誉是三个字:“那人美!”当地人对“美”的定义是“好人、靠得住、能干事、适合交朋友”。

“他哪里像个干部呀?没有架子,走到谁家,鞋一脱就上到炕上和我们谈天说地,句句不离法治,字字都是道理。我们有什么事都爱找他反映,找他帮忙解决,他对我们老百姓的事比自己的事还上心呢。”

“他整天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没有一点儿架子。”

老百姓这样评价冯涛。

对此,冯涛只是淡淡地说:“我的爱好就是和老百姓交朋友,只要我能够给大家解决问题,带来帮助,我就觉得工作做到位了。”

2016年6月,贫困户叶某遭遇车祸身亡。叶某的妻子和儿子都是智力残疾人,一个女儿尚未成年。由于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所在的公司事先未签订用工合同,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谈妥。事发4天后,亡者家属情绪激动,出现了过激行为。听到事态严重,冯涛立即奔赴县城,经过24小时的连续奋战和协调,终于以58.6万元的赔偿标准使此案达成了一致协议。

善于总结的冯涛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出台了“社区矫正人员‘八不准’”和“一人一策一档一学一访一评”制度,实现了管理对象“零脱管”“零漏管”“零越界”的“三零”目标。杨某过失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入矫后,冯涛多次和他谈心交流,指导他学习法律知识,督促其记好学习笔记,教育他正确面对自己的过去,认真改造。冯涛还多方联系企业单位,将杨某安置在华池县一家企业。杨某感激地说:“在我人生的道路上,能认识冯所长是我最大的幸运。”

在单位,冯涛要承担繁琐的工作,在家里,他上有年近八旬的老母亲,下有尚未成年的女儿,妻子没有工作,患有精神疾病的姐姐及其子女也由他监护,全家的生活靠他一个人的工资维持。他本人身体残疾,患有严重的慢性血液类疾病,每遇季节变化,身体都会出现不适,柜子里时常放满药瓶以备急用。但这一切没有影响冯涛的工作热情。20年来,冯涛走访农户4000余户,行程数万公里,累计调处纠纷2507起,提供法律服务309人次。

虽然这些数字是枯燥的,但老百姓心里这杆秤是公正的。2019年1月,司法部授予冯涛“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2020年10月,冯涛调任紫坊畔乡市场监管所任副所长,但仍承担着司法所工作,在一心为民的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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