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小王和小吴是情侣,2020年情人节时,小王送给小吴一副全钻手环与铺满数百张百元大钞的红包礼盒,后二人因感情不和选择分手,分手时小王要求小吴返还手环和红包,却遭到小吴的拒绝。小王有权要求小吴返还这些财物吗?
巧儿说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案中,小王和小吴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的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系双方的共同消费,小王无权要求返还。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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