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坚持“五个到位”持续做好森林资源管理

蔺建峰

为持续做好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从五个方面入手,创新机制,强化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抓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宣传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林业法规政策、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在重点林区、公路两侧、山间岔路口等处设立“生态建设工程”“封山禁牧”“护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订立护林公约,实行群防群管。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承办国家林场行业基层行政执法培训班,举办全市国土“三调”融合、有害生物防控、林地一张图更新、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等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审批服务到位。强化林草地审批管理,主动为重点项目服务,助力项目落地。提前介入项目,主动衔接服务,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工作,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草地。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时效,严抓内部业务学习,依法依规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审批或转报使用林地的报批工作。加强采伐作业的审批程序,督促采伐单位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依法、有序实施采伐,坚决杜绝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异地采伐林木现象。加强大树采挖管理,严禁违法采挖移植,切实保护好林木资源。

责任落实到位。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四项制度等12个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责任体系,共设立总林长251人、林长2245人、副林长3356人。各级林长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对包抓片区造林绿化、林草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巡护力度,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班检查,严禁火种上山,落实火情上报制度,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和懈怠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夯实责任体系,当好森林卫士,维护林区安全,提升管护能力,筑牢生态屏障。

监管执法到位。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林草地利用状况;加强林草地征占用项目全程检查核查,坚决查处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的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常年性的林地征占用清理工作,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林草地、非法采砂采矿、项目建设中少批多用等违法行为。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分级保护、分类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使用林地的全程服务和全程监管,及时清理回收临时使用林地。加大林地保护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林地资源的案件,该移交公安机关的要坚决移交,不得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监督考核到位。我市坚持把森林资源消长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特别是考核县、乡领导政绩的内容之一。考核内容包括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森林资源总体状况、森林资源培育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森林防火情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林业资金使用情况、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等9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县、乡人民政府政绩、政府领导班子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令进行整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对森林资源保护不力,导致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问责。

(作者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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