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南力)2月24日,西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24日13 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S318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车前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随即拦截,执勤民警在检查后发现该车临时号牌已经过期,驾驶人孙某某陈述,他买车不久,还未挂牌,因自己疏忽大意未及时补换临时号牌。执勤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车辆后备箱里有一副车牌,经查询核对后,确定该车牌就是这辆小型轿车所属。驾驶人孙某某见状低头不语,通过教育后,最终承认了自己心存侥幸,未按规定悬挂车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孙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悬挂车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